静以乐生。

夜沉沉、拍手相親,騃兒癡女。欄外撲來羅扇小,誰在風廊笑語。
競戲踏、金釵雙股。故苑荒涼悲舊賞,悵寒蕪、衰草隋宮路。同磷火,遍秋圃。


deathlover @ 2009-01-0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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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lover @ 2008-06-29 18:13



The Big Bang Theory,大概是我看过最有趣的sitcom。
Friends里面的男女关系太纠结;Will & Grace有些无趣;Two and a half Man,我从来不知道它哪里好笑;至于30ROCK,抱歉,我觉得真是烂就一个字(或许它不应该被归在sitcom这一类。。。)

宅人们或许比较容易喜欢这部剧。很蠢,很有趣。以致于我把每一集都至少看了N遍(N>5),尤其喜欢在百无聊赖地写着数学作业的时候放着听。好吧,我承认我很无聊。

四个男主角都是天才,可惜不帅且怪怪。
事实上没有人喜欢完美的主角,要不然如何满足作为观众的我们卑微的优越感呢?
Numb3rs的失败之处就在于男主角是个长相不错事业成功还有个漂亮女友的天才数学教授,让他苦恼的不过是些芝麻小事,还在唧唧歪歪,多欠扁!

豆瓣上有个让我笑翻的评论《土摩托的世界》:
http://www.douban.com/review/1376105/
我着实喜欢他把男主之一(海报上面左边那个)比作”吴彦祖“,囧到爆Orz~~



 
deathlover @ 2008-06-28 18:46



Lonely Hearts(2006)
导演: Todd Robinson
主演: John Travolta / Salma Hayek / Jared Leto / James Gandolfini

导演很赞,让人完全忘却这是二十一世纪拍的电影。那些光线、声响,到人物的眼神和对白,都重现了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氛围。
Salma Hayek主宰了整部电影,相比之下John Travolta逊色很多。

John Travolta扮演一个警探,他的妻子抛下他和儿子在浴缸自杀,他却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消沉,直至遇上一件命案,一个女子自杀于浴缸。他希望找到死者自杀的理由,执著于案件,从而发现追逐并逮捕了Salma Hayek 和Jared Leto这对罪犯。
最终,他仍旧不知道妻子为何自杀。不过,他会更好的生活下去,和大多数正常人一样。

Jared Leto扮演一个骗子,骗取女人们的财色。不值一提的一个男人,卑鄙而懦弱。

从头到尾只有Salma Hayek。只要她一出场,我的眼睛就无法望向别处。
她让我着迷。她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带着性感、暴戾和疯狂。
她很早就被摧毁,damaged good,黑色邪恶狂躁而残酷。
其实这无关情欲或者爱。那个男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她、可以被她控制的。
那些女人们,她嫉妒她们。因为她们美好、纯洁而无辜,她们拥有她永远无法得到却渴望的一切。所以她憎恨她们,最终将其毁灭。
这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故事。我很同情她,尽管她很邪恶。



 
deathlover @ 2008-06-12 16:23

最近异常低落。
昨天去秘书处补办遗失的证件,等待时从楼群中望向阴沉的天空,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和厌倦。
不知这是不是人们所说的梅雨季节,温度降到十来度,雨下个不停。我希望这个夏天就是这样便好。
前几天深夜,听到街上人们驾着汽车拼命按着喇叭奔驰而过,我才觉悟到欧洲杯开始了。
而这些,在2006年的世界杯之后就离我很远了。我似乎已丧失热情,只希望离群索居以安身立命。
夏日昼长,要到晚间十点过后才得天黑。
昨夜睡前,翻阅李义山集解,读到“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
笺评众多,洋洋洒洒。唯胡震亨仅寥寥一言——“只须如此便好”,读之怃然。


 
deathlover @ 2008-06-06 07:51

苏轼词编年校注
邹同庆 王宗堂 著
中华书局
2002年9月

45。水晶宫里,一声吹断横笛。
46。此意在人间。试听徽外三两弦。
47。且趁闲身未老,须放我、些子疏狂。
48。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
49。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凉。
50。悲风流水。写出寥寥千古意。
51。碧纱窗下水沈烟,棋声惊昼眠。
52。居士本来无垢。且共肉身游戏。



 
deathlover @ 2008-06-04 20:50

而我已目睹,活人依照他们的寻求来解释死人,死人继续在活人里面发生变化。死人死了, 但死人会在活人的每一次定义改变中又再活一次。
我试图用这个冥想来解决我的死生大疑。只不过是,这样的死人,必得先是一个伟人哩。如我之辈,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定义供活人再三增修?我族类的定义一言可蔽之,假如墓碑上有的话,它会这么写——逐色之徒,色衰之前他就已经死去。
不错,逐色之徒。三岛由纪夫写完了他最后一部小说天人五衰,貌、言、视、听、思,五衰, 预示其死亡纪事。然后偕其同志们赴自卫队驻扎地市谷,呼吁自卫队觉醒以武士道的行动力改造社会文化,然后切腹自杀。他是我们当中伟大的烈士,殉色者。

—— 《荒人手记》



决定开始读三岛是在读过朱天文的《荒人手记》之后。不过,这和三岛的性向无甚关联,我完全不能理解同人女的心态,亦不能理解为何三岛如此受同性恋的推崇。本质上,他不过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漂亮的男人和女人,“逐色之徒”倒是一个极好的标签。

本打算从《禁色》开始,但搜集未果,他的处女作更是难找,于是只好从其遗作开始回溯。
据说《丰饶之海》是三岛式美学的极致。“丰饶之海”让人摸不着头脑。三岛解释说标题不过模拟月球地名称之一,还强调,其实那里根本没有水的成分,仅仅是个“乾乾枯枯的谎言之海”罢了。
我读的是从网上搜集的电子书,不知是那个版本,不过明显每一部都是由不同的人所翻译,略显杂乱。


卷一·春雪

我们只是在陆地上爬来爬去的自私的低级动物。但因为我们获得了大脑,只要足够努力,我们偶尔也能对并非纯粹邪恶的东西产生渴望并热爱。

一个貌美而柔弱的少年,他的爱恋,他的梦境,他的死亡——这成为了一切的源头。
这是一个很纯粹的恋爱故事,情节也比较老套。
读的时候,我觉得这本小说有些软弱,但它在文字上到达了一个极致。
全文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对清显和聪子的那个吻的描写。

清显明白聪子也是同样的心情。随着车夫抬高车把,两个人的姿势稍微后仰,但他们仿佛凝固不动,甚至连手也没有握在一起。
但是,他们的膝盖在护膝小毛毯下不可避免地互相接触,仿佛雪下一点火焰的燃烧。清显的脑子里又出现那个挥之不去的疑团:聪子真的没看那封信吗?既然蓼科敢于那样断言,看来不会有错。这么说,聪子是把我作为一个童男来玩弄吗?我怎么才能忍受这种屈辱啊!原先渴望聪子千万不要看那封信,现在反而觉得希望她看了好。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早晨的狂热幽会,显然意味着一个女人对未解性事的男人的真挚的挑逗。要是这样的话,我也有办法对付厖不过,即使如此,我的未通人道的事实不是就无法隐瞒了吗?
小四方块黑暗的颠簸使他的思绪飞散到四面八方,他想躲开聪子的目光,但除了沾在明亮小窗户的发黄赛璐珞上的雪花外,眼睛无处可看。他终于把手伸进护膝小毛毯下面。聪子的手在里面正等着他,满含着在温暖的窝巢里对待的狡谲。
一片雪花飞进来落在清显的眉毛上。聪子瞧见,不禁“啊”地一声的时候,清显不由自主地向她转过脸去,感觉到睫毛上的冰凉。聪子突然闭上眼睛。清显正面看着这张闭着眼睛的脸。黑暗里只有红红的嘴唇格外显眼,她的脸如同被指尖轻弹的鲜花一样,颤颤巍巍地摇曳,看不清轮廓。
清显的心脏剧烈跳动,显然感到学生制服的高领紧紧勒住脖子,令人难受。他觉得没有任何东西比宁静地闭着眼睛的聪子这张脸更让人捉摸不透的了。
护膝小毛毯下面握着的聪子的手指在轻微地使劲。如果认为这是一种信息的话,清显无疑又受到伤害。但是,由于聪子这个轻微力量的引诱,使得清显可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嘴唇贴在聪子的嘴唇上。
这时,车子的颠簸似乎要把他们的嘴唇拉开。于是,清显极其自然地以两张嘴唇接触部位为轴心,采取抵制一切颠簸的姿势。清显感觉到在嘴唇接触部位的四周仿佛有一把芳香四溢的无形的巨大扇子正徐徐展开。
这个时刻,清显的确忘记了自我,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美貌。如果从一个公正平等的位置观察自己的美和聪子的美,一定能够看到两者之美如水银般融合在一起。他感悟到,那些排外的、焦躁的、刻薄的东西本质上与美无缘,盲目狂信所谓孤绝的自我,往往不是肉体,而是精神的疾病。
清显的不安情绪一扫而光,切切实实感受到幸福的存在,于是接吻变得越发热烈而果断。接着,聪子的嘴唇也更加温柔。清显害怕自己全身融化在她热乎乎的甜蜜口腔里,手指想触摸某种有形的东西。他从护膝小毛毯下面抽出手来,搂着聪子的肩膀,托着她的下巴。他的手指感觉到聪子下巴那纤细的软骨。他再次确切感受到自身之外的另一个活生生的肉体的存在,这反过来增加他们接吻的亲密度。
聪子流泪了。泪水流淌到清显的脸颊上,他才知道。于是,骄傲之情油然而生。但是,他没有从这个骄傲中感觉到丝毫以前施人以恩惠时那样的满足感。聪子身上的一切,过去那种倚老卖老般批评的口吻也荡然无存。清显的手指触摸她的耳朵、胸脯,每触摸一处,那肉体的温柔都使他心荡神驰。这就是爱抚。他学会了爱抚。就是通过一种有形的东西拴住随时都准备飞去的、如雾霭般的感官感受。此时此刻,他一味沉浸在喜悦里。这是他能够做到的最理想的自我放弃。


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心底的每一次转折。越是这般细致的刻画,越显得其残酷。
美到极致,带着病态,走向必然的灭亡。
这是全书的高潮,也是整部作品的高潮所在。自此之后,人性愈加堕落,直至衰亡。
而这本小说的美,压制了三岛的其他野心,超越了邪恶的欲望,成为不朽的爱恋。



卷二·奔马




 
deathlover @ 2008-05-11 18:19




对世间的离别深信不疑,因此才会相依。
没等看见年华流逝散尽,就变灰烬。

最近在反复听这张《女爵》。
其实并不是每首歌都很好,也不是每首都适合她,但她的声音有种叫人着迷的特质。
有点诧异的是《女爵》来自吴青峰。我还以为他只是要将小资小调发挥到极致,没想过也可以如此冷艳大气。
陈珊妮贡献的词曲和她的一贯水准比起来显得普通。《微笑着挥手》的旋律简单好听,只是我没有被触动。

注定要爱上《我离开我自己》。陈晓娟,纯钢琴伴奏,始终是大爱。
而其实,我还是最容易为文字所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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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明天还剩一寸记忆 泪水染红眼睛
所有的过往还灿烂无比 却不可及

对世间的离别深信不疑 因此才会相依
没等看见年华流逝散尽 就变灰烬

你问我发生了什么 无光的夜不动声色
心似淬火不能触摸 温柔无因果

用天真换一根烟的光阴 我离开我自己
像倦鸟归去留下的空寂 安安静静

一霎风雨我爱过你 几度雨停我爱自己
如何结束一身冷清 梦来了又去

用天真换一根烟的光阴 我离开我自己
像倦鸟归去留下的空寂 安安静静 安安静静



 
deathlover @ 2008-05-07 03:29

你离开的我的生活已许久。
那天,我发短信问你,你好吗?你快乐吗?你幸福吗?
事实上,我对此向来一无所知,我不了解你所经历的过的快乐或者忧伤。
我想,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你能给我带来如此慰藉。
我把自己投入忙碌的生活中,充满繁杂琐事,继续喜欢一些虚幻的,与现实少有直接联系的事物。谈不上快乐,亦无悲伤。
开始慢慢接受现实,也许永远不会再爱什么人。我想有的事情,我从来没有机会。
我害怕失去,或者已经失去信任他人的能力。 我对人性充满绝望,这比不再相信会有happy ending更糟糕。
人们总说,be a better person,move on。事实上,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他们如何能掩盖最深的伤痕,忘却最深的恐惧与憎恨。
也许我只是需要时间寻找自我,寻找希望。
已然立夏,我想念你,一如既往。


 
deathlover @ 2008-04-23 03:11

We cross our bridges when we come to them and burn them behind us, with nothing to show for our progress except a memory of the smell of smoke, and a presumption that once our eyes watered.

- Tom Stopp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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